区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4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经〔2017〕5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5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经〔2017〕6号)文件精神,现我局启动2017-2018年度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资金配套(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条款
(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经〔2017〕5号)第二十三条资金配套。
(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经〔2017〕6号)第二十三条资金配套。
二、申报时间
第二批申报正式受理时间为:10月25日-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登陆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或者百度搜索“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系统”。
(一)点击左侧“申请指南”或者“在线申请”。
(二)业务主管部门选择“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事项名称: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经〔2017〕5号)第二十三条资金配套奖事项名称:国家、省、市工信部门扶持配套资金(先进制造业)。
(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经〔2017〕6号)第二十三条资金配套奖事项名称:国家、省、市工信部门扶持配套资金(现代服务业)。
(四)选择“查看详情”,进入页面后点击办事指南(或详见附件3、4),根据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做目录、封面(含企业名称、申报事项年度、申报事项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最好是QQ邮箱))。
(五)部分材料在政策兑现系统提供下载模板,企业在左侧“材料模板下载”中选择相应事项的模板(六)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点击在线申请,根据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系统申报,系统预审通过后,根据短信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企业申报年度时间以上级工信部门下达奖励资金有关文件的年度时间为准,如:上级工信部门下达奖励资金有关文件的文号为“穗工信函〔2017〕23号”,则申请2017年度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资金配套。
(二)资金配套以事后补助的方式进行,暂不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企业,请在项目完工后,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成项目完工评价(验收)工作,并关注我局后续发布的申报通知。
五、咨询方式
(一)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资料上传方式、资料类型、系统申报的相关事宜,咨询电话82114062。
(二)政策申请业务咨询:
因政策兑现受理期,电话咨询业务量大,多存在占线、无法接听、或其他不能及时接听的情况,请各申请企业认真研究通知、办事指南、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附件)的相关内容,确有疑问的请根据项目专项类型咨询对应联系人,并请尽量通过邮件咨询。
附件: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经〔2017〕5号)
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经〔2017〕6号)
3.申请国家、省、市工信部门扶持配套资金办事指南(先进制造业)
4.申请国家、省、市工信部门扶持配套资金办事指南(现代服务业)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