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5G产业化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19〕12号)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5G产业化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2019〕5号),现就我区5G企业或机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
(二)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机构。
二、认定条件
(一)5G生产服务企业
5G生产服务企业是指主要从事5G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应用和服务的企业,包括5G芯片/模组、5G基站天线设备及配套、5G基站光模块/元器件、5G传输设备、5G网络产品、5G终端设备等设备制造商,5G应用解决方案及相关软件提供商,与5G相关的咨询、测评服务提供商。认定条件如下:
1、业务方向涉及5G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应用和服务领域,具备独立5G研发或经营场地,并实际开展5G研发或应用项目;
2、从事5G研发、应用或服务的企业运营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从事5G相关产品生产制造的企业运营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且提供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2019年7月4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5G产业化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19〕12号)印发施行后,新增的5G领域自筹研发费投入不低于50万元;
4、拥有与5G技术有关联性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集成电路步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
(二)5G产业孵化培育载体
5G产业孵化培育载体是指为5G企业或机构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的产业孵化培育载体,包括各类符合条件的5G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5G成果转化基地(中心)和5G产业园。认定条件如下:
1、载体办公区域需有5G网络覆盖;
2、5G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5G成果转化基地(中心)定向为5G企业或机构提供的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成员6人以上;
3、5G产业园定向为5G企业或机构提供的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成员10人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请认定5G生产服务企业的单位请填写附件1,申请认定5G产业孵化培育载体的单位请填写附件2。
四、申请程序
申请认定的单位需在2020年2月14日前提交资料。请申请认定的单位将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版,纸质版(一式5份)和可编辑电子版(发电子邮件)报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82110960,邮箱:5g@gdd.gov.cn,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103)。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5G企业或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24日